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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0 12:15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这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惠及民生和促进消费紧密结合,优化国民经济主体比例关系的重要举措。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税收支出中的比重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创造出“一石多鸟”的效果。它不仅能产生较强的社会效益,而且能产生经济效益、安全效益和其他普遍效益。在社会效益方面,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和福祉。通过加大对周边地区的投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救助、公共文化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均匀性和质量,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急的问题。有利于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通过金融再分配功能,不断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经济效应来看,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教育、职业培训等投入,可以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增强长期供给能力和经济增长潜力。它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扩大有效内需。不仅可以降低居民消费焦虑,提高边际消费倾向,而且可以产生促进经济增长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全面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在安全效益方面,有助于增强社会韧性,确保安全终点,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潜力和空间很大。从各国一般发展规律来看,人均GDP与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之间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随着平均寿命的逐步提高,需求结构也会逐渐改善。公众对公众的需求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业快速增长。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支出的比重通常逐渐增加。在发达国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其他相关支出的公共支出比重历来普遍上升。从国际比较来看,日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十五”时期,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效率的重要抓手。一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充分强化中央在相关领域的权威,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重点关注短板问题。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着力加大对普遍性、基础性、根本性民生建设的投入。二是调整优化政府投资结构。针对人口结构变化和人口流动趋势,加大对养老、教育、医疗、托育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硬投入”和“软建设”,稳步补足基本公共服务缺口。三是理解“合理改进”这个关键词,坚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尽力而为。着力提高税收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使用效率,确保钱真正花在“刀刃上”。